<<返回待申购列表
财达证券:财达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2021-04-09
财达证券:财达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不超过50,000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预计发行日期:2021年4月19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324,50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唐钢集团、股东河钢控股、河北财投、达盛贸易承诺:“本公司/本中心自财达证券A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中心在财达证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财达证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本中心自财达证券A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6个月内,如财达证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财达证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本中心直接或间接持有财达证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本公司/本中心直接或间接持有财达证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息除权事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本公司/本中心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审慎性监管的相关要求及《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10号——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根据孰长原则确定持股期限;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本中心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期限。”
  2、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河钢集团承诺:
  “本公司承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同时根据孰高孰长原则确定持股期限。在持股期限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持有或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财达证券股份,也不由财达证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承诺,将督促唐钢集团、河钢控股、河北财投、达盛贸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动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审慎性监管的相关要求及《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10号——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相关要求,就其持有的财达证券的股份切实履行股份锁定、减持意向等相关承诺。”
  3、本公司主要股东国控运营、河北港口及股东国控投资承诺:
  “本公司承诺,自财达证券A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财达证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财达证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审慎性监管的相关要求及《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10号——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根据孰长原则确定持股期限;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期限。”
  4、本公司其他股东邯郸鹏博、国傲投资、唐山港口、唐山金海、秦皇岛财信、天润纺织、保定财信、荣盛控股、唐山瑞丰、河北建投、山海关隆福、泰庆投资、清华基金会、福茂投资、邯郸计算机、北戴河国资公司、涿州国资公司、沧州培训中心、衡水建投承诺:
  “本公司/本单位/本基金会/本中心承诺,自财达证券A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单位/本基金会/本中心在财达证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财达证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本单位/本基金会/本中心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审慎性监管的相关要求及《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10号——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根据孰长原则确定持股期限;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本单位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期限。”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2021年4月9日
新股分析
 
公告速递
 
您的意见是我们的动力
您的意见及建议:
您的姓名:
您的联系方式:
提 交
非常感谢您对钱龙软件支持,我们会继续努力,做到更好!
关闭本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