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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源食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2020-07-24
甘源食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源食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330.4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664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330.4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398.2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932.1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00%,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76元/股。
根据《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11,172.81548倍,高于150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份的50.00%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33.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097.4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90.0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201387650%。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缴款环节方面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于2020年7月24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7月24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与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4、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的要求,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20年7月22日(T日)结束。经核查确认,应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数量为4,113家,配售对象数量为8,145个。其中,13家投资者管理的13个配售对象未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参与网下申购。实际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投资者数量为4,100家,配售对象数量为8,132个,有效申购数量为975,590万股。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和计算方法,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配售,配售结果如下:
本次网下发行有效申购数量为975,590万股,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网下配售原则,各类投资者的有效申购及初步获配信息如下:
配售对象分类:A类投资者(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及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有效申购股数(万股):266,820
申购占比:27.35%
初步配售数量(股):1,423,673
初步配售数量占比:61.10%
初步配售比例:0.05321278%
配售对象分类:B类投资者(年金保险资金)
有效申购股数(万股):88,200
申购占比:9.04%
初步配售数量(股):316,785
初步配售数量占比:13.60%
初步配售比例:0.03596926%
配售对象分类:C类投资者(其他投资者)
有效申购股数(万股):620,570
申购占比:63.61%
初步配售数量(股):589,542
初步配售数量占比:25.30%
初步配售比例:0.00955456%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其中零股5,080股按照《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的网下配售原则配售给睿远成长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睿远均衡价值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不低于B类,B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不低于C类,同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相同;向A类、B类投资者优先配售的比例分别不低于预先安排的50%、10%。
以上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公布的配售原则。
二、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上述网下获配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22940052;0755-22940062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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