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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蓝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2020-06-23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
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并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T+2 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
金应当于 T+2 日 16:00 前到账。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
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
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
户在 2020 年 6 月 23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
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 70%时,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
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
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
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
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根据《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T+1
日)上午在深圳市红荔路上步工业区 10 栋主持了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末尾位数 中签号码
末“四”位数: 6883 1883
79667 99667 19667 39667 59667 32222 57222
末“五”位数:
82222 07222
末“六”位数: 652080 152080
46887878 66887878 86887878 06887878 26887878
末“八”位数:
72719276 22719276
凡参与网上定价发行申购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
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 67,014 个,每个中签
号码只能认购 500 股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发行人: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23 日
(此页无正文,为《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
上中签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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