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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蓝股份I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2020-06-10
胜蓝股份I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1、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723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07号文核准。股票简称为“胜蓝股份”,股票代码为“300843”,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发行及网上申购。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
  请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通过深交所电子平台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电子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9:30-15:00。
  3、本次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3,723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4,890万股,发行后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不低于25.00%。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233.80万股,为本次发行总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489.2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00%。根据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确定回拨比例,并相应调整网上和网下发行最终数量。
  4、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网下投资者所属或直接管理的,已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自营投资账户或证券投资产品。网下投资者应当于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即2020年6月12日(T-5日)的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配售对象信息的注册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私募基金投资者需同时完成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的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
  只有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电子平台中将其报价设定为无效,并在《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如果配售对象涉及以下任何一种情形:(1)配售对象为私募投资基金;(2)除公募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之外的配售对象的任一级出资方存在私募投资基金,该等私募投资基金均须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于2020年6月12日(T-5日)12:00前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
  提请投资者注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符合资质要求的承诺和证明材料。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初步询价及配售。
  5、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20年6月18日(T-1日)进行本次发行网上路演。
  6、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T-4日)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只能有一个报价,同一机构管理的不同配售对象报价应当相同。配售对象报价的最小单位为0.01元。配售对象报价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应不少于200万股,必须为10万股的整数倍,且不得超过400万股。投资者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后,协商确定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不得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10%,然后根据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如被剔除部分的最低价格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大于拟剔除数量时,该档价格的申购将按照拟申购数量由少至多依次剔除,如果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都相同的则按照申报时间由晚至早的顺序依次剔除,直至满足剔除的拟申购数量达到拟剔除数量的要求。当最高申购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购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8、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综合考虑报价、拟申购数量、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入围申购量。有效报价投资者(指机构法人或个人)的数量不少于10家。
  9、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20年6月18日(T-1日)刊登的《发行公告》中公布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以及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等信息。
  10、本次网下申购的时间为2020年6月19日(T日)的9:30-15:00。《发行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有效报价投资者应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单信息,其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必须为《发行公告》中披露的该配售对象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
  参与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缴付申购资金,获得初步配售后在T+2日缴纳认购款。
  11、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2、本次网上申购日为2020年6月19日(T日)9:15-11:30,13:00-15:00。可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为:在2020年6月17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投资者。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网上投资者申购日(T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获得配售后,应当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网下有效报价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13、本次发行网下和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双向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
  14、网下投资者存在下列情形的,一经发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
  (1)使用他人账户报价;
  (2)投资者之间协商报价;
  (3)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账户报价;
  (4)网上网下同时申购;
  (5)与发行人或承销商串通报价;
  (6)委托他人报价;
  (7)无真实申购意图进行人情报价;
  (8)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
  (9)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
  (10)不具备定价能力,或没有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未能审慎报价;
  (11)机构投资者未建立估值模型;
  (12)其他不独立、不客观、不诚信的情形;
  (13)不符合配售资格;
  (14)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
  (15)获配后未恪守持有期等相关承诺的;
  (16)中国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15、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
  16、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7日
  2020年6月10日(周三) 披露《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招股意向书》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T-6日
  2020年6月11日(周四)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材料
   (当日17:00截止)
  T-5日
  2020年6月12日(周五)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
   完成备案(当日12:00截止)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对网下投资者提交材料进行核查
  T-4日
  2020年6月15日(周一) 初步询价日(通过深交所网下
   发行电子平台,截止时间:15:00)
  T-3日
  2020年6月16日(周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
  T-2日
  2020年6月17日(周三) 确定发行价格、
   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申购股数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20年6月18日(周四) 刊登《发行公告》及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20年6月19日(周五) 网下发行申购日
   (9:3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
   (9:15-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
   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20年6月22日(周一)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20年6月23日(周二) 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及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
   认购资金到账截止时点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
   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T+3日
  2020年6月24日(周三)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
   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2020年6月29日(周一)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若本次发行定价对应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应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本次发行申购日将顺延三周;
  4、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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