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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力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2020-05-26
浙江力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1、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3,408.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06号文核准。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浙江力诺”,股票代码为“300838”,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申购及网上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3,408.50万股,发行股数占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045.10万股,为本次发行总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363.4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20年5月21日(T-4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报价和拟申购数量、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78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7.2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5、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T日(2020年5月27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①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20年5月27日(T日)9:30-15:00。
  ②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网下投资者应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10.78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在参与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T+2日缴纳认购款。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③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初步询价结束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定价前已会同见证律师,对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若在配售前有进一步资料显示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存在不符合《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要求的情形,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发行网下配售。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2)网上申购
  ①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20年5月27日(T日)9:15-11:30、13:00-15:00。
  ②2020年5月27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20年5月25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均可参与网上申购,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所有参与本次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③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20年5月25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且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3,5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④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
  ⑤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
  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⑥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缴款
  ①2020年5月29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披露的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并确保认购资金16:00前到账。
  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②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0年5月29日(T+2日)公告的《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5月29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划款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
  ③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④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认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购。
  6、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20年5月27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
  7、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8、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
  9、有关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10、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7日
  2020年5月18日
  周一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招股意向书》
   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T-6日
  2020年5月19日
  周二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截止时间12:00)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
   完成注册(截止时间12:00)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进行网下投资者资料核查
  T-5日
  2020年5月20日
  周三 初步询价日(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初步询价期间为9:30-15:00
  T-4日
  2020年5月21日
  周四 初步询价日(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初步询价期间为9:30-15:00
   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截止报价)
  T-3日
  2020年5月22日
  周五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进行网下投资者关联关系核查
  T-2日
  2020年5月25日
  周一 确定发行价格
   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可申购股数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20年5月26日
  周二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20年5月27日
  周三 网下发行申购日
   (9:3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
   (9:15-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
   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20年5月28日
  周四 刊登《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20年5月29日
  周五 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款日
   (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网下获配投资者缴款日
   (认购资金到账截止时间16:00)
  T+3日
  2020年6月1日
  周一 《中止发行公告》(如有)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
   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2020年6月2日
  周二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3、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通知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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