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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新制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2020-03-06
南新制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
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1、南新制药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18号文注册通过。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西部证券。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南新制药”,扩位简称为“南新制药”,股票代码为688189,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87189。
  2、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拟发行股份数量为3,500万股,发行股份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0%,其中,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7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327.5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997.5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3、本次发行仅为发行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即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https://ipo.uap.sse.com.cn/ipo)实施,申购平台初步询价时间为2020年3月11日(T-3日)9:30-15:00。关于上交所申购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服务--IPO业务专栏中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下IPO系统用户手册(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5、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网下投资者应当于2020年3月10日(T-4日)中午12:00前在证券业协会完成配售对象的注册工作。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根据《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具体标准及安排请见本公告“三、网下初步询价安排”。只有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上交所申购平台中将其报价设定为无效,并在《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所有投资者均需在2020年3月10日(T-4日)12:00前通过西部证券投资者平台(http://ipo.west95582.com/kcb-web/kcb-index/kcb-index.html)在线签署《承诺函》及提交核查材料。《承诺函》要求,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最终获得网下配售的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承诺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若在网下配售摇号抽签阶段被抽中,该配售对象所获配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提请投资者注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接受其初步询价或者向其进行配售。
  特别注意一: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如实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并确保填写的《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汇总表》与其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中相应的资产证明金额保持一致,且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不能超过上述证明材料以及《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汇总表》中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超过证明材料或《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汇总表》中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拒绝或删除相关配售对象报价,并报送证券业协会。配售对象为公募基金、基金专户、资产管理计划和私募基金等产品的,应提供截至2020年3月4日(T-8日)的产品总资产有效证明文件;配售对象为自营投资账户的,应提供截至2020年3月4日(T-8日)自营账户资金规模说明。上述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或外部证明机构公章。
  特别注意二:特别提醒网下投资者注意,为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便于核查科创板网下投资者资产规模,上交所申购平台新增了资产规模核查功能。
  要求网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初步询价前,投资者需在上交所申购平台(https://ipo.uap.sse.com.cn/ipo)如实填写截至2020年3月4日(T-8日)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投资者填写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应当与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文件中的金额保持一致。
  投资者在上交所申购平台填写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的具体流程如下:
  (1)投资者在提交初步询价前,应当承诺资产规模情况,否则无法进入初询录入阶段。承诺内容为“参与本次新股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已充分知悉,将对初询公告要求的基准日对应的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上限(拟申购价格×初询公告中的网下申购数量上限)进行确认,该确认与事实相符。上述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拟申购价格×拟申购数量)不超过其资产规模,且已根据主承销商要求提交资产规模数据,该数据真实、准确、有效。上述网下投资者及配售对象自行承担因违反前述承诺所引起的全部后果”。
  (2)投资者应当在初询报价表格中填写“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和“资产规模(万元)”。
  对于资产规模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配售对象拟申购价格×1,100万股,下同)的配售对象,应在“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栏目中选“是”,并选择在“资产规模(万元)”栏目填写具体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金额;对于资产规模未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的配售对象,应在“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栏目中选“否”,并必须在“资产规模(万元)”栏目填写具体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金额。
  投资者应对每个配售对象填写具体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确保不存在超资产规模申购的情形。
  6、本次发行,发行人将进行管理层网下视频路演推介及网上路演推介。西部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20年3月9日(T-5日)至2020年3月10日(T-4日)期间,组织本次发行的网下路演。只有符合《科创板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方可参加路演推介,其他不符合网下投资者条件以及与路演推介工作无关的机构与个人,不得参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活动。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20年3月13日(T-1日)组织安排本次发行网上路演。
  7、网下投资者申报价格的最小单位为0.01元;单个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最低申报数量为100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10万股,即网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10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不得超过1,100万股。投资者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发行公告》中披露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关联方核查及私募基金备案核查情况、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等信息。
  9、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网上发行与网下申购,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证券投资基金除外。
  10、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
  11、2020年3月18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12、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发行安排和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2020年3月6日(T-6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
  13、发行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
  2020年3月6日(周五) 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招股意向书》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提交备案材料
  T-5日
  2020年3月9日(周一) 网下投资者提交备案材料
   网下路演
  T-4日
  2020年3月10日(周二) 网下投资者提交备案材料
   (当日12:00前)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
   完成注册截止日(当日12:00前)
   网下路演
  T-3日
  2020年3月11日(周三) 初步询价日(申购平台),
   初步询价期间为9:30-15:00
   初步询价截止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
   战略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及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T-2日
  2020年3月12日(周四) 确定发行价格
   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可申购股数
   战略投资者确定最终获配数量和比例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20年3月13日(周五) 刊登《发行公告》、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20年3月16日(周一) 网下发行申购日
   (9:30-15:00,当日15:00截止)
   网上发行申购日
   (9:30-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
   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20年3月17日(周二) 刊登《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20年3月18日(周三)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
   认购资金和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到账截止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网下配售投资者配号
  T+3日
  2020年3月19日(周四) 网下配售摇号抽签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
   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2020年3月20日(周五)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招股说明书》
  注:①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②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③若本次发行价格超出《发行公告》中披露的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和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1)若超出比例不高于10%的,在申购前至少5个工作日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2)若超出比例超过10%且不高于20%的,在申购前至少10个工作日发布2次以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3)若超出比例高于20%的,在申购前至少15个工作日发布3次以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④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申购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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