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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2019-06-25
杭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1、杭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111号文注册通过。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35“专用设备制造业”。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信证券。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杭可科技”,扩位简称为“浙江杭可科技”,股票代码为688006,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87006。
2、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4,100万股,发行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22%,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40,100万股。
其中,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20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六、回拨机制”的原则进行回拨。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116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8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779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3、本次发行采用战略配售、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战略配售在国信证券处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上交所的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https://120.204.69.22/ipo)组织实施,请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9:30-15:00。关于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服务—IPO业务专栏中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下IPO系统用户手册(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4、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网下投资者应当于2019年6月27日(T-4日)中午12:00前在证券业协会完成配售对象的注册工作。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根据《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
只有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中将其报价设定为无效,并在《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所有投资者均需通过国信证券投资者平台(ceo.guosen.com.cn)在线签署承诺函及提交核查材料。《承诺函》要求,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最终获得网下配售的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承诺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若在网下配售摇号抽签阶段被抽中,该配售对象所获配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咨询电话0755-22940052、0755-22940062。
提请投资者注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投资者是否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接受其初步询价或者向其进行配售。
5、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时间为2019年6月28日(T-3日)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报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参与初步询价的,须按照规定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统一填写、提交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本次发行,发行人将进行管理层网下现场路演推介及网上路演推介。
国信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9年6月25日(T-6日)至2019年6月27日(T-4日)期间,组织本次发行的网下路演。只有符合《投资者管理细则》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方可参加路演推介,其他不符合网下投资者条件以及与路演推介工作无关的机构与个人,不得进入路演现场,不得参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活动。有意参加初步询价和推介的投资者可自主选择在上海、北京或深圳参加现场推介会。投资者凭名片和身份证入场,敬请携带。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9年7月2日(T-1日)组织安排本次发行网上路演。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请参阅2019年7月1日(T-2日)刊登的《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以下简称“《网上路演公告》”)。
7、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参与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不同配售对象账户分别填报一个报价,每个报价应当包含配售对象信息、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同一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的不同拟申购价格不超过3个,且最高价格与最低价格的差额不得超过最低价格的20%。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报价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报价记录为准。
网下投资者申报价格的最小单位为0.01元;单个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最低申报数量为150万股,申报数量超过15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且不得超过620万股。投资者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发行公告》中披露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关联方核查及私募基金备案核查情况、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等信息。
9、网下投资者的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时间为2019年7月3日(T日)的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2019年7月3日(T日)的9:30-11:30、13:00-15:00。投资者在2019年7月3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10、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
11、2019年7月5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12、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发行安排和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2019年6月25日(T-6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
13、本次发行重要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
2019年6月25日(周二) 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招股意向书》等相关
公告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网下路演
T-5日
2019年6月26日(周三)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网下路演
T-4日
2019年6月27日(周四)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当日12:00前)
网下投资者在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截止日(当日12:00前)
网下路演
T-3日
2019年6月28日(周五) 初步询价日(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初步询价
期间为9:30-15:00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截止)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
战略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2日
2019年7月1日(周一) 确定发行价格
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可申购股数
战略投资者确定最终获配数量和比例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19年7月2日(周二)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19年7月3日(周三)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当日15:00截止)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19年7月4日(周四) 刊登《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19年7月5日(周五)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止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网下配售投资者配号
T+3日
2019年7月8日(周一) 网下配售摇号抽签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
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2019年7月9日(周二)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招股说明书》
注:①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②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③初步询价结束后,如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超过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和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的,超出比例不高于10%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申购前至少5个工作日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超出比例超过10%且不高于20%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申购前至少10个工作日发布2次以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超出比例超过20%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申购前至少15个工作日发布3次以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④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申购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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