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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明康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2018-04-16
药明康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1、药明康德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04,198,556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己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678号文核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研究和试验发展(M73)。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联席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发行人股票简称为"药明康德",股票代码为603259,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32259。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通过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
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所属或直接管理的自营投资账户或证券投资产品。
3、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04,198,556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0.00%。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不超过1,041,985,556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72,939,556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31,259,000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0.00%。网下和网上投资者在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https://120.204.69.22/ipo)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拟参与本次发行的,应在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交易日(2018年4月17日,T-5日)中午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网下投资者配售对象的注册工作,开通办理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CA证书,并使用该证书登录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投资者应自行负责CA证书、用户密码的安全保管及终端的正常使用。通过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9:30至15:00。关于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服务一丨PO业务专栏一丨PO规则及通知中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下丨PO申购平台用户操作手册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5、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投资者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条件。其中:
(1)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外的其他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应按照本公告的要求于2018年4月17日(T-5日)中午12:00前提交关联方核查文件。
(2)拟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投资者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的,应当于2018年4月17日(T-5日)中午12:00前在监管机构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以及私募投资基金产品成立的备案程序并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核查材料。
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股票配售对象,以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2018年4月16日(T-6日)为基准日的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的日均市值为6,000万元(含)以上。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对网下投资者进行核查,投资者应当予以积极配合。如投资者不符合条件、投资者或其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产品的出资方属于《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所界定的关联方、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未能完整提交相关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告规定的禁止参与网下发行情形的,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网下发行、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或不予配售,并在《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网下投资者违反规定参与本次新股网下发行的,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6、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时间为2018年4月18日(T-4日)9:30-15:00。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并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参与初步询价的,应当在上述时间内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进行报价。网下投资者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且只能有一个报价;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同一机构管理的不同配售对象的报价应该相同。所有报价需一次性提交;多次提交的,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报价记录为准。
7、网下投资者申报价格的最小单位为0.01元;单个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最低申报数量为100万股,申报数量超过10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且不得超过300万股。投资者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报价格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申报总量后,协商确定申报总量中报价最高的剔除部分,剔除的申报数量不低于申报总量的10%。如被剔除部分的最低报价所对应的累计申报总量大于拟剔除数量时,该档价格的申报将按照拟申报数量从小到大依次剔除;如果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相同,则按申报时间从后至前依次剔除,如果申报时间相同,则按照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依次剔除,直至满足拟剔除数量的要求。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剔除相应的申报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如上述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初步询价截止日2018年4月18日(T-4日)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会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提示该定价可能存在估值过高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申报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且未被剔除或未被认定为无效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对应的申报数量为有效申报数量,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不得少于10家。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下申购。
9、网下投资者的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
10、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发行公告》中披露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关联方核查及私募基金备案核查情况、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等信息。
11、本次网下申购的时间为2018年4月24日(T日)的9:30-15:00。《发行公告》中公布的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并在上述时间内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填写并提交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为其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有效申报数量。通过该平台以外方式视为无效。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T+2日缴纳认购款。
12、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在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将根据申购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数量进行调整。
13、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或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
(2)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的有效申报数量未及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或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的有效申报数量未及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3)申购日(T日),网下有效申购数量未及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4)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购的;
(5)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6)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7)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责令中止发行的;
(8)出现其他特殊情况,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协商决定中止发行的。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及时予以公告。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可择机重启发行。
14、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5、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发行安排和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8年4月16日(T-6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16、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
(2018年4月16日,周一)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网下投资者提交电子版核查材料
T-5日
(2018年4月17日,周二)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截止日
(当日12:00前)
网下投资者提交电子版核查材料截止日
(当日12:00前)
T-4日
(2018年4月18日,周三) 初步询价(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
报价时间为9:30-15:00,
截止时间为当日15:00)
T-3日
(2018年4月19日,周四) 投资者资格核查
T-2日
(2018年4月20日,周五)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
投资者名单及有效申报数量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18年4月23日,周一)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18年4月24日,周二) 网下发行申购日
(申购时间9:3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
(9:30-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18年4月25日,周二) 刊登《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18年4月26日,周四)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
认购资金到账时间截止时点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T+2日
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T+3日
(2018年4月27日,周五)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
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2018年5月2日,周三)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1)T日为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联席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3)若本次发行定价对应市盈率高于初步询价截止日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本次发行申购日将顺延三周
(4)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及时与上交所或联席主承销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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