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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物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018-01-02
南都物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不超过1,984.127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16.25元,通过直接定价的方式确定
  预计发行日期:2018年1月23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7,936.508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承诺人:公司实际控制人韩芳
  承诺内容:自南都物业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南都物业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南都物业回购该等股份;在上述期限满后,本人在南都物业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南都物业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南都物业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南都物业的股份;南都物业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如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自南都物业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南都物业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承诺人:公司控股股东南都地产服务、股东舟山五彩石
  承诺内容:自南都物业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南都物业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南都物业回购该等股份;南都物业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公司/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如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自南都物业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南都物业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承诺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肖小凌,公司董事金涛
  承诺内容:自南都物业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南都物业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南都物业回购该等股份;在上述期限满后,本人在南都物业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南都物业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南都物业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南都物业的股份;南都物业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如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自南都物业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南都物业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承诺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阙建华,副总经理沈慧芳、徐静、潘才平、余剑义,财务负责人陈红
  承诺内容:自南都物业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南都物业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南都物业回购该等股份;在上述期限满后,本人在南都物业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南都物业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南都物业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南都物业的股份;如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六个月的锁定期;自南都物业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南都物业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承诺人:公司监事金新昌、章文亚、倪瑶
  承诺内容:自南都物业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南都物业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南都物业回购该等股份;在上述期限满后,本人在南都物业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南都物业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南都物业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南都物业的股份;自南都物业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南都物业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承诺人:公司股东上海南都、银泰置地
  承诺内容:自南都物业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南都物业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南都物业回购该等股份;如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一年内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自南都物业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南都物业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承诺人:公司股东郑勇强、中城年代
  承诺内容:自南都物业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南都物业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南都物业回购该等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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