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9
成都银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一)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发行股数: 不超过361,225,134股。原股东不向投资者转让其所持老股
(三)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四)拟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五)发行后的总股本:不超过3,612,251,334股
(六)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本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成都金控集团、丰隆银行、渤海基金管理公司和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自本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行股份,也不由本行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11名持有本行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本行上市之日起3年内不转让持有的本行股份;上述期限届满后,每年转让的本行股份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15%,5年内不超过持股总数的50%;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行股份。
除上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外,146名持有本行股份超过5万股的职工承诺,在本行上市之日起3年内不转让持有的本行股份;上述期限届满后,每年转让的本行股份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15%,5年内不超过持股总数的50%。
8名持有本行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承诺,在本行上市之日起3年内不转让持有的本行股份;上述期限届满后,每年转让的本行股份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15%,5年内不超过持股总数的50%。
本行本次发行申请被中国证监会受理后,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包括继承、法院判决/裁定、确权等)受让本行股份的185名新增股东承诺,自本行股份过户至其名下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行股份。
(七)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八)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