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待申购列表
国检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016-10-27
国检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一)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发行股数:不超过5,500万股。本次新股发行数量根据公司实际的资金需求合理确定,拟公开发行新股数不超过5,500万股,本次发行不涉及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三)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四)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0.04元
(五)预计发行日期:2016年10月28日
(六)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七)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22,000万股
(八)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院所持中国认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中国认证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院持有中国认证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公司股东咸阳陶瓷研究设计院、秦皇岛玻璃工业研究设计院、西安墙体材料研究设计院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院所持中国认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中国认证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院持有中国认证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公司股东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所持中国认证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二年内,在不违反本公司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本公司存在对所持中国认证股票实施减持的可能性,但届时的减持数量和价格将以此为限:(1)本公司在所持中国认证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二年内,可减持本公司所持中国认证全部股份;(2)减持价格(如果因中国认证派发现金、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减持底价应进行相应调整)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本公司减持时,须在减持前四个交易日通知中国认证,并由中国认证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公司减持将通过上交所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本公司的减持行为不得违反本公司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所作出的相关说明或承诺。若本公司的减持行为未履行或违反了相关说明或承诺,减持所得收入归中国认证所有。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后,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咸阳陶瓷研究设计院、秦皇岛玻璃工业研究设计院、西安墙体材料研究设计院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发行人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九)保荐人(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6年10月27日
新股分析
 
公告速递
 
您的意见是我们的动力
您的意见及建议:
您的姓名:
您的联系方式:
提 交
非常感谢您对钱龙软件支持,我们会继续努力,做到更好!
关闭本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