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16
广信材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1、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753号文核准。股票简称为“广信材料”,股票代码为“300537”。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发行及网上发行。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由江海证券分别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并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500万股,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60%;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总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3、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6年8月12日(T-3日)完成。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综合考虑报价、拟申购数量、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19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2)17.02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9.19元/股对应的201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摊薄后市盈率为22.98倍,低于中证指数发布的定价日前一个月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
5、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22,975万元,净额为19,593.35万元,募集资金的使用等相关情况已于2016年8月9日在《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中进行了披露。
6、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T日(2016年8月17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①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于2016年8月17日(T日)9:30-15:00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本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
②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申购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且未被剔除,同时符合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须为初步询价中有效入围数量。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③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未按要求提供材料,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或视为无效申购。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2)网上申购
①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6年8月17日(T日)9:15-11:30、13:00-15:00。
②2016年8月17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6年8月15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均可参与网上申购,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所有参与本次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③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按其2016年8月15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超过500股必须为500股的整数倍,且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和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10,000股。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④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
⑤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
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⑥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认购缴款
①2016年8月19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的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②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6年8月19日(T+2日)公告的《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③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④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认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7、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16年8月17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并在2016年8月19日(T+2日)的《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和《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
8、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9、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读2016年8月9日(T-6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和发行人网站(网址http://www.kuangshun.com)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10、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
2016年8月9日
(周二)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网下投资者提交资质核查文件
T-5日
2016年8月10日
(周三) 网下投资者提交资质核查文件截止日(12:00截止)
T-4日
2016年8月11日
(周四) 初步询价起始日(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T-3日
2016年8月12日
(周五) 初步询价截止日(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15:00截止)
T-2日
2016年8月15日
(周一)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有效入围数量
T-1日
2016年8月16日
(周二)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16年8月17日
(周三) 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16年8月18日
(周四)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16年8月19日
(周五) 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时间截止时点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款
T+3日
2016年8月22日
(周一)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
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2016年8月23日
(周二)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1)T日为发行申购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3)上述日期为正常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4)若本次发行拟定的发行价格对应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发行人和江海证券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本次发行申购日将顺延三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