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15
粤海饲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0号)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10,0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38元/股,发行数量为10,000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7,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3,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9,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0.00%。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146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粤海饲料”,股票代码“001313”;本次公开发行的10,000万股股票将于2022年2月16日起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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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二)上市时间:2022年2月16日
(三)股票简称:粤海饲料
(四)股票代码:001313
(五)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70,000万股
(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10,000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
(七)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八)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对虾公司承诺:自粤海饲料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截至粤海饲料上市之日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粤海饲料股份,也不由粤海饲料回购该部分股份。粤海饲料上市后六个月内如粤海饲料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2022年8月16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上述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在锁定期届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减持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2、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石轩、徐雪梅共同承诺:自粤海饲料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截至粤海饲料上市之日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粤海饲料股份,也不由粤海饲料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于其担任粤海饲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其每年转让的粤海饲料股份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如其在任期届满前自粤海饲料离职,离职后半年内,其不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并且上述半年期限届满后的一年内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和的50%。
粤海饲料上市后六个月内如粤海饲料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2022年8月16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上述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在锁定期届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减持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3、公司股东香港煌达、承泽投资承诺:自粤海饲料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截至粤海饲料上市之日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粤海饲料股份,也不由粤海饲料回购该部分股份。粤海饲料上市后六个月内如粤海饲料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2022年8月16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上述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在锁定期届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减持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4、公司股东FORTUNE MAGIC、中科白云、中科中广承诺:自粤海饲料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截至粤海饲料上市之日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粤海饲料股份,也不由粤海饲料回购该部分股份。
5、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蔡许明和高级管理人员郑会方、冯明珍、曾明仔、高庆德、林冬梅、黎春昶、韩树林承诺:自粤海饲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截至粤海饲料上市之日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粤海饲料股份,也不由粤海饲料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锁定期满后,于其担任粤海饲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其每年转让的粤海饲料股份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如其在任期届满前自粤海饲料离职,离职后半年内,其不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并且上述半年期限届满后的一年内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和的50%。
粤海饲料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如粤海饲料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2022年8月16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在原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6、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梁爱军、郑超群、张其华承诺:自粤海饲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截至粤海饲料上市之日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粤海饲料股份,也不由粤海饲料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锁定期满后,于其担任粤海饲料监事期间,其每年转让的粤海饲料股份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如其在任期届满前自粤海饲料离职,离职后半年内,其不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并且上述半年期限届满后的一年内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和的50%。
(九)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无。
(十)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的10,00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十一)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二)上市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