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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2022-02-22
华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1、华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53号文予以注册。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并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华是科技”,网上申购代码为“301218”。
  3、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1,900.6667万股,其中网上发行1,900.65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9.9991%。剩余未达深市新股网上申购单位500股的余股167股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5,702.00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为7,602.6667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4、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3.18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6.1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9.7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48.18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52.9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不超过2022年2月18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57.96倍。
  5、若本次发行成功,按本次发行价格33.18元/股、发行新股1,900.6667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63,064.12万元,扣除预计的发行费用8,752.82万元(不含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54,311.31万元,超出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部分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用途。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http://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http://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http://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http://www.zqrb.cn;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上查询。
  6、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22年2月23日(T日)09:15-11:30、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2)2022年2月23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在2022年2月21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2022年2月21日,T-2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日均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投资者按照其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9,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上限。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T-2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4)网上投资者申购日2022年2月23日(T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2022年2月25日(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5)新股申购委托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6)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A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7)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2年2月25日(T+2日)公告的《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2年2月25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网上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8)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7、锁定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
  8、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22年3月1日(T+4日)公告《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结果公告》”),披露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
  9、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读2022年2月21日(T-2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证网:http://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http://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http://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http://www.zqrb.cn;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上的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10、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11、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T-2日 2022年2月21日 周一 披露《招股说明书》等相关公告
   刊登《上市提示公告》、
   《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22年2月22日 周二 刊登《发行公告》、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22年2月23日 周三 网上发行申购日
   (9:15-11:30,13:00-15:00)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22年2月24日 周四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
   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T+2日 2022年2月25日 周五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3日 2022年2月28日 周一 认购资金划至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资金交收账户
  T+4日 2022年3月1日 周二 刊登《网上发行结果公告》
   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
  注:1、T日为网上发行日,上述日期均指交易日。
  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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