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9
正强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一、公司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745号”文注册同意,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1147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正强股份”,证券代码为“301119”。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中的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2021年11月22日起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2021年11月22日
(三)股票简称:正强股份
(四)股票代码:301119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8,000.00万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2,000.00万股,无老股转让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2,000.00万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6,000.00万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锁定安排:本次发行无战略配售
(十)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十一)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二)上市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标准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发行人选择的上市标准为:“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2019年度、2020年度,发行人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142.67万元、5,291.8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4,700.75万元、4,769.15万元,符合上述上市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