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15
霍普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1、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0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2021年1月6日经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115号文予以注册。
2、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霍普股份”,网上申购代码为“301024”。
3、本次公开发行股票1,060.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01%,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239.00万股。网上发行数量为1,06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
4、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48.52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48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1.1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9.98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28.2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33.94倍(截至2021年7月13日(T-3日))。
5、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51,431.20万元,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46,237.76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已于2021年7月14日(T-2日)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六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查询。
6、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T日)09:15-11:30、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2)2021年7月16日(T日)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在2021年7月14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10,5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21年7月14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21年7月16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4)网上投资者申购日2021年7月16日(T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2021年7月20日(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10,500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5)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份额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6)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1年7月20日(T+2日)公告的《网上定价发行中签摇号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1年7月20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7、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读2021年7月14日(T-2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六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上的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8、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日
2021年7月14日(周三)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招股说明书》等相关文件网上披露
T-1日
2021年7月15日(周四)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21年7月16日(周五) 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21年7月19日(周一)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T+2日
2021年7月20日(周二)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中签摇号结果公告》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投资者确保资金
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T+3日
2021年7月21日(周三)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认购资金到账情况
确定包销金额
T+4日
2021年7月22日(周四) 刊登《网上发行结果公告》
募集资金划付至发行人账户
注1:T日为发行申购日;
注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