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15
龙高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13年修订)》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股票发行的核准部门及文号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81号)核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3,200万股新股。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文件的文号及内容
本公司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57号文”批准。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你公司的申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本所同意你公司股票在本所上市交易,你公司A股股本为12,8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其中3,200万股于2021年4月16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龙高股份’,证券代码为‘605086’。”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时间:2021年4月16日
(三)股票简称:龙高股份
(四)股票代码:605086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12,800.00万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3,200.00万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售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3,200.00万股。
(八)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九)上市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