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08
深科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1年1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证监许可〔2021〕268号文,同意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95号批准。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证券简称“深科达”,证券代码“688328”;其中16,493,306股股票将于2021年3月9日起上市交易。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21年3月9日
(三)股票简称:深科达;扩位简称:深科达智能装备
(四)股票代码:688328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81,040,000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20,260,000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6,493,306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64,546,694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本次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303.90万股,其中安信资管深科达高管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获配股票数量为202.60万股,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获配股票数量为101.30万股。
(十)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1、专项计划参与战略配售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2、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3、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计划(包括为满足不符合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投资需求而设立的公募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根据摇号抽签结果设置6个月的限售期,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摇号结果,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对应的账户数量为486个,对应的股份数量为727,694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7.04%,约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4.23%。
(十一)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二)上市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本次发行价格16.49元/股,发行后总股本为8,104万股,发行完成后市值约为13.36亿元。根据大华出具的大华审字[2020]0012903号《审计报告》,发行人2018年度、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为3,556.97万元、4,176.70万元,累计净利润7,733.67万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因此,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的第一项标准:
“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