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29
康众医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0年12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62号),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方案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39号)批准。根据康众医疗的申请,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康众医疗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交易,康众医疗A股总股本为8,812.9027万股,其中1,837.8074万股于2021年2月1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康众医疗”,证券代码为“688607”。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21年2月1日
(三)股票简称:康众医疗
(四)股票扩位简称:康众数字医疗科技
(五)股票代码:688607
(六)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88,129,027股
(七)本次A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22,032,257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八)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837.8074万股
(九)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6,975.0953万股
(十)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283.6959万股
(十一)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如下:
1、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获配股份的限售期为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中信证券康众医疗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2、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将根据摇号抽签结果设置6个月的限售期,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摇号结果,本次发行网下配售摇号中签账户共计435个,对应的股份数量为81.7224万股,该等股票的锁定期为6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十二)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三)上市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及其说明
(一)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标准
本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规定,选取上市标准为“(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二)公司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及其说明
本公司本次发行定价为每股23.21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为88,129,027股,由此计算发行市值为20.45亿元。根据立信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425号《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计算)分别为4,669.20万元、3,511.93万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5,000万元。公司结合自身情况,选择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项规定的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综上所述,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达到了相应的上市标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