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28
迎丰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13年修订)》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股票发行的核准部门和文号
2020年10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证监许可[2020]2872号”文,批复核准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8,000万股新股。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文件的文号
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36号”文批准,证券简称“迎丰股份”,股票代码“605055”。本次发行的8,000万股将于2021年1月29日起上市交易,发行后总股本为44,000万股。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时间:2021年1月29日
(三)股票简称:迎丰股份
(四)股票代码:605055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44,000万股(发行前总股本36,000万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8,000万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8,000万股
(八)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九)上市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