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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燃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2021-01-12
蓝天燃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6,550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预计发行日期:2021年1月20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46,270.2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新华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在本人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本人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25%。本人承诺减持时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如本人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违规减持收益上缴公司。”
2、公司控股股东蓝天集团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在本公司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本公司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本公司承诺减持时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如本公司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违规减持收益上缴公司。”
3、作为股东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陈启勇、王儒(2020年11月卸任)、向焕荣、郑启、程平松(2020年1月卸任)、赵鑫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于担任董事/监事/高管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自公司离职,则自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下,其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承诺减持时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如本人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违规减持收益上缴公司。”
4、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新华的哥哥、公司董事李国喜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于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自公司离职,则自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下,其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承诺减持时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如本人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违规减持收益上缴公司。”
5、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新华的姐姐李效萱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在本人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本人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25%。本人承诺减持时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如本人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违规减持收益上缴公司。”
6、公司董事李国喜的儿子李华栋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父亲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父亲自公司离职,则自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本人父亲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下,其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承诺减持时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如本人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违规减持收益上缴公司。”
7、公司董事长陈启勇的配偶张先梅、董事王儒的配偶孙雄英、高管赵鑫的配偶勾志柯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于本人丈夫担任公司董事/高管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丈夫自公司离职,则自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本人丈夫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下,其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承诺减持时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如本人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违规减持收益上缴公司。”
8、本次发行前其他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2020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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