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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特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2020-11-19
朗特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1、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06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0]2874号)。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并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朗特智能”,网上申购代码为“300916”。
3、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1,065万股。网上发行1,065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4、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56.52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7.49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4.78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50.00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46.38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50.89倍(截至2020年11月17日)。
5、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60,193.80万元,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53,022.02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已于2020年11月18日(T-2日)在《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
6、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20年11月20日(T日)09:15-11:30、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2)2020年11月20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在2020年11月18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10,500股。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20年11月18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20年11月20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4)网上投资者申购日2020年11月20日(T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2020年11月24日(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10,500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5)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6)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0年11月24日(T+2日)公告的《网上中签摇号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0年11月24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7、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读2020年11月1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n)上的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8、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日
2020年11月18日
(周三)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提示公告》
《招股说明书》等相关文件网上披露
T-1日
2020年11月19日
(周四)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20年11月20日
(周五) 网上发行申购日
(9:15-11:30,13:00-15:00)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20年11月23日
(周一) 刊登《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T+2日
2020年11月24日
(周二) 刊登《网上中签摇号结果公告》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3日
2020年11月25日
(周三)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认购资金到账
情况确定包销金额
T+4日
2020年11月26日
(周四) 刊登《网上发行结果公告》
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
注:1、T日为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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