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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杰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2020-02-03
英杰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1、英杰电气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58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53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3.66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4.23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8.98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3、本次发行全部采用网上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及配售。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英杰电气”,网上申购代码为300820。
4、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1,584万股,网上发行1,584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本次发行全部为发行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即无老股转让情形。
5、若本次发行成功,按本次发行价格33.66元/股,发行新股1,584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53,317.4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666.86万元(不含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45,650.58万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请查阅2020年1月3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招股说明书全文。
6、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20年2月4日(T日)9:15-11:30、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2)2020年2月4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20年1月23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日均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申购。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20年1月23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5,500股。
(4)投资者在进行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15,500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5)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6)投资者在进行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7、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0年2月6日(T+2日)公告的《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8、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作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2020年2月10日(T+4日)公告《网上发行结果公告》,披露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保荐人(主承销商)承担的最大包销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30%,即475.2万股。
9、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2)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3)发生其他特殊情况,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可协商决定中止发行;
(4)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可择机重启发行。
10、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读2020年1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的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11、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12、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日
2020年1月23日
(周四) 详见注3
2020年1月31日
(周五) 披露《招股说明书》等发行文件
刊登《上市提示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20年2月3日
(周一)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20年2月4日
(周二) 网上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20年2月5日
(周三)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T+2日
2020年2月6日
(周四)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款
T+3日
2020年2月7日
(周五) 认购资金划至主承销商资金交收账户
T+4日
2020年2月10日
(周一) 刊登《网上发行结果公告》
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
注:(1)T日为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通知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经国务院批准,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周日),2月3日(周一)起正常上班。故T-2日提前至2020年1月23日,1月31日照常披露相关发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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