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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培动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2018-11-27
华培动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预计发行日期:2018年12月6日
发行股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不超过4,50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发行人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全部为发行新股,发行人原股东在本次发行中不公开发售股份。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8,00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帕佛儿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期间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怀磊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期间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相应调整),若发生职务变更或离职等情况,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作为公司董事长,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承诺:(1)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至任期届满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吴佳、磊佳投资合伙人吴世友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期间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2、公司股东磊佳投资、复星投资、宁波海邦、杭州海邦、华拓投资承诺
公司股东磊佳投资、复星投资、宁波海邦、杭州海邦、华拓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公司其他自然人股东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王立普、关奇汉、谢卫华(曾任职董事)、谢力、唐全荣、李学康、欧阳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期间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相应调整),若发生职务变更或离职等情况,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承诺:(1)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至任期届满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股东黄晓虹、Huang Xiaodong、金灿、张良森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201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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