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15
三维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股数:发行22,700,000股,占发行后股本总额的25.03%,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1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2016年11月24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9,07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控股股东叶继跃、张桂玉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格应做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如超过上述期限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并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亲属叶双玲、叶极大、张国方、叶军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格应做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作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格应做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上述股份总数的50%。
(4)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超过上述期限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将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5)对于已作出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4、本公司其他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其他锁定期承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