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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富士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2026-07-30
津富士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津富士达”)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
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
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1499 号)。
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津富士达”,扩位简称为“津富士达”,股票代码为
“603468”。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人(主承
销商)”或“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
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发行人合理投资
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
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
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7.46 元/股,发行数量为 4,123.0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
股,无老股转让。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 2,886.10 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
数量的 70.00%;网上发行数量为 1,236.90 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30.00%。
根据《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启动回拨前网
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9,651.03 倍,超过 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
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本次公开发行股
票数量的 40%(向上取整至 500 股的整数倍,即 1,649.20 万股)股票从网下回拨
到网上。
网下、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1,236.90 万股,占本次公
开发行数量的 30.00%;其中网下无限售期部分最终发行数量为 11,127,574 股,
网下有限售期部分最终发行数量为 1,241,426 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2,886.10
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0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为 0.02417704 %。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 2026 年 7 月 28 日(T+2 日)结束。
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
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28,740,022 股;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501,800,784.12 元;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120,978 股;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2,112,275.88 元。
(二)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12,369,000 股;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215,962,740.00 元;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0 股;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0.00 元。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本次网下发行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
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
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
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为 12,369,000 股,其中网下比例
限售 6 个月的股份数量为 1,241,426 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4%,约占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3.01%。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本次发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荐人
(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 120,978 股,包销金额为 2,112,275.88 元,包销
股份数量占本次发行总量的比例为 0.29%。
2026 年 7 月 30 日(T+4 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和网上网下
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尚未支付的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将
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定证券账户。
四、本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合计 10,100.14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保荐费用:770.00 万元;承销费用:5,759.01 万元。
上述保荐承销费参考市场保荐承销费率平均水平,依据承担的责任和实际工
作量,以及投入的相关资源等因素,经友好协商确定,保荐费用按照项目完成进
度分节点支付;
2、审计及验资费用:2,235.85 万元;依据承担的责任和实际工作量,以及
投入的相关资源等因素,经友好协商确定,按照项目完成进度分节点支付;
3、律师费用:796.01 万元;依据承担的责任和实际工作量,以及投入的相
关资源等因素,经友好协商确定,按照项目完成进度分节点支付;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69.82 万元;
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69.46 万元。
(注:本次发行各项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
数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相较于招股意向书,根据发行情况将印花税
纳入了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
率为 0.025%。)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
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59013948、010-59013949
发行人: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7 月 30 日
(此页无正文,为《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月 日





详见原文:
http://pdffile.qianlong.com.cn:21380/NoticeFile/SH/Stock/2026-07-30/603468_20260730_ZCGU.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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