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14
四川黄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本次公开发行新股6,0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14.29%。本次公开发行不做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安排
发行后总股本:42,000.00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预计发行日期:2023年2月22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矿业集团、间接控股股东区调队、实际控制人四川省地矿局作出如下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单位/本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本单位/本局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本单位/本局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若发行人股票此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
(二)发行人其他股东承诺
1、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木里国投、雷石天富作出如下承诺:自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或发行人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期限较长的为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北京金阳、紫金南方、上海德三、川发矿业作出如下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发行人其他股东北京天正、雷石诚泰、金投智天、金投智和、雷石恒基作出如下承诺:
自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或发行人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期限较长的为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4、发行人其他股东四川舜钦作出如下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郭续长、高级管理人员郭阳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同样遵守前述规定。
4、本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