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27
华康医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2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内容如下:
“1、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3、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110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为“华康医疗”,证券代码为“301235”。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中的23,261,838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2022年1月28日起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余股票的可上市交易时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执行。
二、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2022年1月28日
(三)股票简称:华康医疗
(四)股票代码:301235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105,600,000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26,400,000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23,261,838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82,338,162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锁定安排: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84.4804万股,占发行总规模的6.99%,战略配售对象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国联华康医疗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华康医疗专项资管计划”)和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锡国联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其中,华康医疗专项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78.8804万股,获配金额3,100.00万元;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锡国联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05.60万股,获配金额4,150.08万元;华康医疗专项资管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无锡国联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十)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本次发行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为12,911,696股,其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1,293,358股,约占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的10.02%,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4.90%,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22%。
(十一)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二)上市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三、公司选定的上市标准
公司本次发行选择《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2.1.2条第一款“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作为上市标准。
公司2019年和2020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868.70万元、5,260.48万元;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720.97万元、5,088.08万元,合计为10,809.05万元,符合上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