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19
厦钨新能:厦钨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 初步询价公告
1、厦钨新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2262号)。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厦钨新能”,扩位简称为“厦钨新能源”,股票代码为688778,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87778。
2、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62,893,067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00%,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251,572,267股。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9,433,959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15.00%,最终战略配售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的原则进行回拨。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7,421,608股,占扣除初步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6,037,500股,占扣除初步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3、本次发行仅为发行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即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申购平台(https://ipo.uap.sse.com.cn/ipo)组织实施,请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申购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9:30~15:00。关于申购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服务—IPO业务专栏中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下IPO系统用户手册(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5、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所属或直接管理的自营投资账户或证券投资产品。网下投资者应当于2021年7月21日(T-4日)的中午12:00前在中证协完成配售对象的注册工作。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根据《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科创板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只有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申购平台中将其报价设定为无效,并在《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所有投资者均需通过兴业证券投资者平台(https://ipo.xyzq.cn)在线提交承诺函及相关核查材料,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供资产证明核查材料。
《科创板网下投资者承诺函》要求,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最终获得网下配售的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承诺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若在网下配售摇号抽签阶段被抽中,该配售对象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提请投资者注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向其进行配售。
特别注意一:投资者须如实提交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并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投资者以自营投资账户申购的,投资者应出具截至2021年7月15日(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工作日)的自营账户资金规模说明;投资者以管理的公募基金、基金专户、资产管理计划、私募基金(含期货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申购的,应为其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分别提供该配售对象截至2021年7月15日(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工作日)产品总资产证明文件。
特别注意二:为便于核查科创板网下投资者资产规模,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上交所在申购平台内新增了资产规模核查功能。要求网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初步询价前,投资者须在申购平台(https://ipo.uap.sse.com.cn/ipo)内如实填写截至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工作日(2021年7月15日)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投资者填写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应当与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中的金额保持一致。
投资者在上交所申购平台填写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的具体流程是:
(1)投资者在提交初询报价前,应当对审慎报价进行承诺,否则无法进入初询录入阶段。承诺内容为“参与本次新股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及相关工作人员已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理性审慎报价,在发行人启动发行后、询价结束前不泄露本次报价、打听他人报价,不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不存在同参与询价的其他网下投资者及相关工作人员、发行人以及承销商进行合谋报价、协商报价等任何违规行为”。
特别提醒网下投资者注意的是,为进一步规范科创板新股发行承销秩序,促进网下投资者严格按照科学、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参与网下询价,上交所网下IPO系统新增上线审慎报价相关功能。具体要求如下:
①就同一次科创板IPO发行,网下IPO系统至多记录同一网下投资者提交的2次初步询价报价记录。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配售对象录入全部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提交2次报价记录的,以第2次提交的报价记录为准。
②网下投资者首次提交报价记录后,原则上不得修改,确有必要修改的,应在第2次提交的页面填写“报价修改理由”。系统记录“报价修改理由”,作为监管机构核查网下投资者报价决策及相关内控制度的依据。
(2)投资者在初步询价前,应当承诺资产规模情况,否则无法进入初步询价录入阶段。承诺内容为“参与本次新股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已充分知悉,将对初询公告要求的基准日对应的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上限(拟申购价格×初询公告中的网下申购数量上限)进行确认,该确认与事实相符。上述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拟申购价格×拟申购数量)不超过其资产规模,且已根据主承销商要求提交资产规模数据,该数据真实、准确、有效。上述网下投资者及配售对象自行承担因违反前述承诺所引起的全部后果”。
(3)投资者应在初询报价表格中填写“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和“资产规模(万元)”。
对于资产规模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配售对象拟申购价格×1,900万股,下同)的配售对象,应在“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栏目中选择“是”,并选择在“资产规模(万元)”栏目填写具体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金额;对于资产规模未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的配售对象,应在“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中选择“否”,并必须在“资产规模(万元)”栏目填写具体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金额。
投资者应对每个配售对象填写具体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确保不存在超资产规模申购的情形。
上述网下投资者及相关工作人员、配售对象将承担违反前述承诺所引起的全部后果。
6、本次发行,发行人将进行管理层网下路演推介及网上路演推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21年7月19日(T-6日)至2021年7月21日(T-4日)期间,组织本次发行的网下路演。只有符合《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和《科创板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方可参加路演推介,其他不符合网下投资者条件以及与路演推介工作无关的机构和个人,不得参与网下路演。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21年7月26日(T-1日)组织安排本次发行网上路演。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请参阅将于2021年7月23日(T2日)刊登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以下简称“《网上路演公告》”)。
7、网下投资者申报价格的最小单位为0.01元;每个配售对象的最低拟申购数量为100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10万股,拟申购数量超过10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且不得超过1,900万股。投资者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发行公告》中披露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关联方核查及私募基金备案核查情况、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等信息。
9、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网上发行与网下申购,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证券投资基金除外。
10、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战略投资者完成缴款及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将根据战略投资者缴款及网上网下申购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战略配售、网下和网上发行数量进行调整。
11、2021年7月29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12、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发行安排和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1年7月19日(T-6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
本次发行重要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
(2021年7月19日)
周一 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披露《招股意向书》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网下路演
T-5日
(2021年7月20日)
周二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网下路演
T-4日
(2021年7月21日)
周三 网下投资者在中证协完成注册
截止日(当日中午12:00前)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当日中午12:00截止)
网下路演
T-3日
(2021年7月22日)
周四 初步询价日(申购平台),初步询价期间为9:30~15:00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
战略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及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T-2日
(2021年7月23日)
周五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确定发行价格
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可申购股数
战略投资者确定最终获配数量和比例
T-1日
(2021年7月26日)
周一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21年7月27日)
周二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当日15:00截止)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21年7月28日)
周三 刊登《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21年7月29日)
周四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和新股配售经纪
佣金到账截止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网下配售投资者配号
T+3日
(2021年7月30日)
周五 网下配售摇号抽签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
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2021年8月2日)
周一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披露《招股说明书》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若本次发行价格超出《发行公告》中披露的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1)若超出比例不高于10%的,在申购前至少5个工作日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2)若超出比例超过10%且不高于20%的,在申购前至少10个工作日发布2次以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3)若超出比例超过20%的,在申购前至少15个工作日发布3次以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4、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申购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