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05
中熔电气: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1、中熔电气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65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2021年6月9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962号文予以注册。发行人股票简称“中熔电气”,股票代码为“301031”,该简称和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行业目录及分类原则,目前公司所处行业为“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为1,657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0%,其中网上发行1,657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让。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6,627.7427万股。
3、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近的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6.78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8.4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4.0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7.9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2.0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38.12倍(截至2021年7月1日(T-3日))。
4、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的时间为:2021年7月6日(T日)9:15-11:30、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2)2021年7月6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在2021年7月2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3)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21年7月2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6,5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4)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5、网上投资者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7月8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6、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1年7月2日(T-2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7、有关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及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8、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日
2021年7月2日
(周五)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招股说明书》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T-1日
2021年7月5日
(周一)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21年7月6日
(周二) 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
13:00-15:00);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21年7月7日
(周三)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T+2日
2021年7月8日
(周四)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3日
2021年7月9日
(周五)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认购资金
到账情况确定包销金额
T+4日
2021年7月12日
(周一) 刊登《网上发行结果公告》;
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
注: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