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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信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2017-05-02
弘信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1、弘信电子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6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617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弘信电子”,股票代码为300657,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申购及网上申购。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兴业证券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兴业证券通过深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通过申购平台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
通过申购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9:30-15:00。
3、本次公开发行股份为2,6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0,400万股,发行后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0%。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6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1.54%;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8.46%。网下和网上投资者在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4、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于2017年5月4日(T-6日,周四)中午12:00前已在协会完成备案且符合主承销商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投资者及其股票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初步询价。
兴业证券已根据《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只有符合的本公告“三、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的相关安排(一)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标准”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初步询价。
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申购平台中将其报价设定为无效,并在《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提请投资者注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符合资质要求的承诺和证明材料。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初步询价及配售。
5、2017年5月5日(T-5日,周五)至2017年5月8日(T-4日,周一)每日9:30-15:00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报价时间。在上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参与初步询价的,须按照规定通过申购平台统一申报,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初步询价期间,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且只能有一个报价,其中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每个配售对象填报的拟申购股数不得超过网下初始发行总量。
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报价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报价记录为准。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再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综合考虑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及兴业证券对发行人的估值情况,主承销商将网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申购数量下限设定为260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10万股,即网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26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同时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不得超过520万股。配售对象的最小申报价格单位为0.01元。
7、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后,协商确定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不得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然后根据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如被剔除部分的最低价格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大于拟剔除数量时,该档价格的申购将按照拟申购数量由少至多依次剔除,如果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都相同的则按照申报时间由晚至早的顺序依次剔除,直至满足剔除的拟申购数量达到拟剔除数量的要求。当最高申购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购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在剔除报价最高的部分之后,将根据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同时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有效申报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数量不少于10家。
未被剔除的投资者,其申报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且符合主承销商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下申购。
8、发行价格确定后,上述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股票配售对象名单及其相应的申购数量,将在2017年5月11日(T-1日,周四)刊登的《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
投资者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被认定为有效报价的,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9、本次网下申购的时间为2017年5月12日(T日)9:30-15:00。《发行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申购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在参与网下申购时,其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须不超过2017年5月11日(T-1日)刊登的《发行公告》中规定的申购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即申购数量必须为:
(1)当某一配售对象的有效拟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申购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上限时,其申购数量为投资者有效拟申购数量;
(2)当某一配售对象的有效拟申购数量大于申购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上限时,其申购数量为申购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上限。
网下投资者为其管理的参与申购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在网下申购阶段,网下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T+2日缴纳认购款。
10、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11、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日为2017年5月12日(T日)。在2017年5月10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网上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10,000股。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网上投资者在2017年5月12日(T日)参与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特别提醒,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12、本次发行将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回拨机制。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并公告相关回拨事宜。
13、主承销商已制定网下配售原则,并将据此确定网下配售结果。
14、网下投资者存在下列情形的,兴业证券将及时向协会报告:
(1)使用他人账户报价;
(2)投资者之间协商报价;
(3)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账户报价;
(4)网上网下同时申购;
(5)与发行人或承销商串通报价;
(6)委托他人报价;
(7)无真实申购意图进行人情报价;
(8)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
(9)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
(10)不具备定价能力,或没有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未能审慎报价;
(11)机构投资者未建立估值模型;
(12)其他不独立、不客观、不诚信的情形。
(13)不符合配售资格;
(14)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
(15)获配后未恪守持有期等相关承诺的;
(16)中国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15、本次发行可能出现中止情形。
16、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7年5月2日(T-8日,周二)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以下简称“《提示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17、本次发行重要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8日
2017年5月2日(周二) 刊登《招股意向书》、《初步询价及
推介公告》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提交电子版核查文件(上午9:00起);
T-7日
2017年5月3日(周三) 网下投资者提交电子版核查文件;
T-6日
2017年5月4日(周四) 网下投资者提交电子版核查
文件截止日(中午12:00截止);
网下投资者在证券业协会完成
注册截止日(中午12:00前);
T-5日
2017年5月5日(周五)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初步询价期间为9:30-15:00)
T-4日
2017年5月8日(周一)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初步询价期间为9:30-15:00,15:00截止报价)
T-3日
2017年5月9日(周二) 关联关系核查
T-2日
2017年5月10日(周三) 确定发行价格;
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可申购股数;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17年5月11日(周四)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17年5月12日(周五) 网下发行申购日
(9:30-15:00,当日15:00截止);
网上发行申购日
(9:15-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
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17年5月15日(周一)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17年5月16日(周二) 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
认购资金到账时间截止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认购资金缴款
(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T+2日
日终有足够的新股认购资金)
T+3日
2017年5月17日(周三)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
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2017年5月18日(周四)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1、T日为网上网下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4、若本次发行拟定的发行价格对应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发行人和兴业证券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本次发行申购日将顺延三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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