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28
利安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1、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3104号”文核准。股票简称为“利安隆”,股票代码为“300596”,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申购。
2、发行人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将不低于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
3、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800万股,占本次发行规模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200万股,占本次发行规模的40%。
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6年12月30日(T-4日)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
5、保荐人(主承销商)已根据《管理办法》、《业务规范》、《投资者管理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确定了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投资者资格条件。符合规定条件的网下投资者,需要在2016年12月28日(T-6日)17:00以前提交审核材料电子版和签字盖章扫描版,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对审核材料进行确认。同时,发行见证律师将对提出申请的投资者进行资格核查。
提请投资者注意,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承诺函和基本信息表等文件。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初步询价及配售。
6、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需要在2016年12月30日(T-4日)9:30-15:00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价格申报并填写相应的拟申购数量等信息,相关申报一经提交,不得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或申报数量的,应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具体原因。网下投资者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初步询价申购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网下投资者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且只能有一个报价。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同一机构管理的不同配售对象申报价格必须相同,如同一机构出现多个报价,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将以该机构管理配售对象的最后一个申报价格为其最终报价。
7、为促进询价对象认真定价,综合考虑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及发行人的合理估值区间,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每个配售对象的最低申购数量设定为200万股,申报数量变动最小单位即“申购单位”设定为10万股,即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200万股的,超出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累计申购数量不得超过360万股。
8、网下投资者应当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合理报价。如果网下投资者出现协商报价、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等违反协会《业务规范》第四十五、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向协会报告,协会将把违规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列入黑名单并在协会网站公布。
9、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首先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不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最高报价被剔除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相关行业市盈率情况及发行人成立以来的经营业绩协商确定股票发行价格。
申报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且未被剔除或未被认定为无效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对应的申报数量为有效申报数量,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不得少于10家。
10、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公布发行数量、发行价格、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以及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等信息。
11、本次网下申购的时间为2017年1月6日(T日)9:30-15:00。《发行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申购时,其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必须为《发行公告》中公布的有效申购数量。网下投资者在2017年1月6日(T日)参与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缴付申购资金。
2017年1月10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公布网下初步配售结果,获得初步配售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发行价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于2017年1月10日(T+2日)8:30-16:00,从配售对象在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17年1月10日(T+2日)16:00前到账(请注意资金在途时间)。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全部的初步获配新股进行无效处理,相应的无效认购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12、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已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投资者,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发行。对于违规者,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网上申购作无效处理,深交所可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限制申购等相应处分,情节严重的报有权部门查处。
13、本次网上申购日为2017年1月6日(T日)。在2017年1月4日(T-2日,含)前20个交易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日均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可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
2017年1月10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网上中签结果,网上投资者应依据中签结果于2017年1月10日(T+2日)履行缴款义务,需确保其证券资金账户在2017年1月10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网上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14、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将根据申购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上、网下发行数量进行调整。
15、网下投资者存在下列情形的,华西证券将及时向协会报告:
(1)使用他人账户报价;
(2)投资者之间协商报价;
(3)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账户报价;
(4)网上网下同时申购;
(5)与发行人或承销商串通报价;
(6)委托他人报价;
(7)无真实申购意图进行人情报价;
(8)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
(9)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
(10)不具备定价能力,或没有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未能审慎报价;
(11)机构投资者未建立估值模型;
(12)其他不独立、不客观、不诚信的情形;
(13)不符合配售资格;
(14)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
(15)获配后未恪守持有期等相关承诺的;
(16)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16、本次发行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7、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7年1月5日(T-1日)组织本次发行的网上路演。
18、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和推介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6年12月28日(T-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和发行人官方网站(http://www.rianlon.com)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19、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
2016年12月28日
(周三)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招股意向书》等文件
网下投资者在协会完成备案(17:00前)
网下投资者向华西证券提交资质审核材料(17:00截止)
T-5日
2016年12月29日
(周四) 华西证券对投资者提交的资质审核材料进行核查
T-4日
2016年12月30日
(周五) 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9:30-15:00)
T-3日
2017年1月3日
(周二) 关联关系核查
T-2日
2017年1月4日
(周三)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有效申购数量
T-1日
2017年1月5日
(周四)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17年1月6日
(周五)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17年1月9日
(周一)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17年1月10日
(周二) 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款
网下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止时间16:00)
T+3日
2017年1月11日
(周三) 华西证券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
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2017年1月12日
(周四)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3、如初步询价后拟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网上、网下申购时间相应推迟三周,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