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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2026-09-16
中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广东中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广东中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塑股份”或“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1631 号)。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
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中塑股份”,股票代码为
“301686”。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
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
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
发行股份数量为 1,233.2900 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5.28 元/股。
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
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
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
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
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
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
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320.6554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6.00%。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313.2705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5.40%。初始战略配售
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7.3849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646.2695
万 股 , 占 扣 除 战 略 配 售 数 量 后 本 次 发 行 数 量 的 70.25% ; 网 上 初 始 发 行 数 量 为
273.7500万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9.75%。
根据《广东中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
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12,516.70247 倍,高于 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
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向上取整至 500 股的整数倍,即 184.0500 万
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462.2195 万股,约占扣除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50.24%;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457.8000 万
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49.76%。回拨后本次网上定
价发行的中签率为 0.0133607775%。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6年9月14日(T+2日)结束。具体
情况如下: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网上及网
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价格不高于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
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与
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
需参与跟投。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
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
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
格,国信资管中塑股份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
配售数量为123.329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
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89.9415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40%。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320.6554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6.00%。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313.2705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5.40%。初始
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7.3849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截至2026年9月4日(T-4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
认购资金。
综上,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序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号资者名称 类型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股)(元)(月)
1 国信资管中塑股 份员工参与创业 板战略配售 1 号 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 发行人的高级 管理人员与核 心员工参与本 次战略配售设 立的专项资产 管理计划 1,233,290 68,176,271.20 12
2 海口龙旗科技投资 有限公司 271,345 14,999,951.60 18
3 阳光电源(三亚) 有限公司 271,345 14,999,951.60 18
456 北京安鹏科创汽车 产业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汽车集团金控 管理有限公司 与发行人经营 业务具有战略 合作关系或者 长期合作愿景 的大型企业或 者其下属企业 271,345 271,345 271,345 14,999,951.60 14,999,951.60 14,999,951.60 181818
7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71,345 14,999,951.60 18
8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71,345 14,999,951.60 18
合计 3,132,705 173,175,932.40 -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4,552,031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251,636,273.68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25,969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1,435,566.32
(三)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4,622,195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255,514,939.60
3、网下投资者无效认购数量(股):0
4、网下投资者无效认购金额(元):0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
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
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 6 个月的股份数量为 467,138 股,约占网下发行总
量的 10.11%,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3.79%。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荐人(主
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25,969股,包销金额为1,435,566.32元。保荐人(主承
销商)包销股份数量占总发行数量的比例为0.21%。
2026年9月16日(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网下、网上发
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
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本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8,668.03万元,其中:
1、保荐及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为600.00万元,承销费用为5,113.22万元;
2、审计及验资费用:1,500.00万元;
3、律师费用:830.19万元;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565.09万元;
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59.53万元。
注1:发行手续费用中包含本次发行的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
额,税率为0.025%;
注2:上述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金额,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存在微小差
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下、网上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
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755-22940052
发行人:广东中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9 月 16 日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中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广东中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中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详见原文:
http://pdffile.qianlong.com.cn:21380/NoticeFile/SZ/Stock/2026-09-16/3ede563c-3abe-415f-aacc-3a6e45b0b7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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