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11
肯特催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肯特催化”、“发行人”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
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
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
〔2025〕137 号)。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肯特催化”,扩位简称为“肯特催化
材料”,股票代码为“60312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
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
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
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不安排战略配售。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
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
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
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5.00 元/股,发行数量为 2,260 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
股转让。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356 万股,占本
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904 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 40.00%。
根据《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安排
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肯特催化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
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本次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约为 7,174.23
倍,超过 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
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00%(向上取整至 500
股的整数倍,即 904 万股)从网下回拨到网上。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452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
其中网下无锁定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 406.3822 万股,网下有锁定期部分
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 45.6178 万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1,808 万股,占本次发
行数量的 80.0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 0.02787755%。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 2025 年 4 月 9 日(T+2 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网下
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7,974,869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269,623,035.0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05,131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金额(元):1,576,965.00
(二)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4,520,000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67,800,000.00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数量(股):0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金额(元):0.00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
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
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
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 6 个月的股份数量为 456,178 股,约占网下发行总
量的 10.09%,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2.02%。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本次保
荐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 105,131 股,包销金额为 1,576,965.00 元,
包销股份的数量占本次发行数量的比例为 0.47%。
2025 年 4 月 11 日(T+4 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下
和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不含增值税)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
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定证券账户。
四、本次发行费用
发行费用总额为 7,179.83 万元,本次发行费用明细如下:
1、保荐承销费用:承销费 3,000.00 万元,保荐费 840.00 万元,保荐及承销
费分阶段收取,参考市场保荐承销费率平均水平,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根据项
目进度分节点支付;
2、审计费及验资费:1,669.81 万元,依据服务的工作内容和要求、所需的
工作工时及参与提供服务的各级别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结合
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确定,按照项目完成进度进行支付;
3、律师费用:1,070.00 万元,参考市场律师费率平均水平,考虑法律服务
的工作要求、工作量等因素,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根据项目进度分阶段支付;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566.98 万元;
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33.04 万元。
(注:本次发行最终计入发行费用的各项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前次披
露的招股意向书中,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为 26.36 万元,差异系印花税 6.68
万元,除上述调整外,发行费用不存在其他调整情况。)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
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1-68826809、021-68826825
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总部
发行人: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11 日
(本页无正文,为《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
市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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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