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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飞激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2023-07-11
逸飞激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飞激光”、“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证发〔2023〕33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上证发〔2023〕35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上证发〔2023〕36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以下简称“《承销业务规则》”)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3〕19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3〕19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上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本次发行由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主承销商”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在民生证券处进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IPO网下询价申购)(以下简称“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逸飞激光
  证券代码/网下申购代码:688646
  网上申购代码:787646
  网下申购简称:逸飞激光
  网上申购简称:逸飞申购
  所属行业名称:专用设备制造业
  所属行业代码:C35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定价方式:网下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发行前总股本(万股):7,137.1956
  拟发行数量(万股)2,379.0652
  预计新股发行数量(万股):2,379.0652
  预计老股转让数量(万股):0
  发行后总股本(万股):9,516.2608
  拟发行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25.00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万股):570.9500
  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万股):1,332.3022
  网下每笔拟申购数量上限(万股):650
  网下每笔拟申购数量下限(万股):150
  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万股):475.8130
  初始战略配售占拟发行数量比(%):20.00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初始跟投股数(万股):118.9532
  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管计划认购股数/金额上限(万股/万元):237.9065万股/10,000.00万元
  是否有其他战略配售安排:是
  本次发行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日及起止时间:2023年7月14日(T-3日)9:30-15:00
  发行公告刊登日:2023年7月18日(T-1日)
  网下申购日及起止时间:2023年7月19日(T日)9:30-15:00
  网上申购日及起止时间:2023年7月19日(T日)9:30-11:30,13:00-15:00
  网下缴款日及截止时间:2023年7月21日(T+2日)16:00前
  网上缴款日及截止时间:2023年7月21日(T+2日)日终
  备注:无
  敬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点内容:
  1、网下投资者询价资格核查: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配售对象”是指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网下投资者应当于2023年7月13日(T-4日)中午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配售对象的注册工作,并通过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科创板IPO网下投资者管理系统(网址:https://emp.mszq.com)在线提交承诺函及相关核查材料。
  保荐人(主承销商)已根据相关制度规则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只有符合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上交所业务管理系统平台(发行承销业务)(以下简称“业务管理系统平台”)中将其报价设定为无效,并在《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2、网下投资者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要求:网下投资者须于招股意向书刊登日(2023年7月11日,T-6日)13:00后至初步询价日(2023年7月14日,T-3日)9:30前,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提交定价依据及其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网下机构投资者提交定价依据前,应当履行内部审批流程,未在询价开始前提交定价依据、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的网下投资者,不得参与询价。网下投资者应按照定价依据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进行报价,原则上不得修改建议价格或者超出建议价格区间进行报价。
  3、网下投资者资产规模核查要求: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如实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供配售对象最近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个月的最后一个自然日,2023年6月30日)资产规模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原则上以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交易日(2023年7月7日,T-8日)的产品总资产为准。
  特别提醒网下投资者注意,为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便于核查科创板网下投资者资产规模,要求网下投资者在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中对资产规模进行承诺,请网下投资者按“三、(五)初步询价”中相关步骤进行操作。网下投资者在互联网交易平台填写的资产规模应当与其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供的资产规模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中载明的资产规模一致;若不一致,所造成的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行承担。
  参与初步询价时,网下投资者为配售对象填报的拟申购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该配售对象上述资产规模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中载明的最近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个月的最后一个自然日,2023年6月30日)的总资产与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拟申购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交易日(2023年7月7日,T-8日)的总资产与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保荐人(主承销商)发现网下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申购的,有权拒绝或剔除该配售对象的报价。
  4、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新股发行承销秩序,要求网下投资者严格按照科学、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参与网下询价,具体如下:
  (1)就同一次IPO发行,互联网交易平台至多记录同一网下投资者提交的2次初步询价报价记录。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全部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提交2次报价记录的,以第2次提交的报价记录为准。
  (2)网下投资者首次提交报价记录后,原则上不得修改价格,确需修改价格的,应重新履行报价决策程序,在第2次提交的页面填写改价理由、改价幅度的逻辑计算依据以及之前报价是否存在定价依据不充分、报价决策程序不完备等情况,并将有关材料存档备查。提交内容及存档备查材料将作为后续监管机构核查网下投资者报价决策及相关内控制度的重要依据。
  5、网下申购上限: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上限为650万股,占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48.79%。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审慎合理确定拟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
  6、高价剔除机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记录为准)由后到先、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报时间上按上交所业务管理系统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符合条件的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7、确定发行价格: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发行询价报价情况,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审慎评估定价是否超出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以及超出幅度。如超出的,超出幅度不高于30%。
  8、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的,或本次发行价格对应市盈率超过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申购前发布的《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中说明定价合理性,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9、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10、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拟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保荐人(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有关本公告和本次发行的相关问题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保留最终解释权。
  11、本次发行重要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
  2023年7月11日
  (周二) 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招股意向书》
   《招股意向书提示性公告》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网下投资者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提交定价依据和
   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当日13:00后)
   网下路演
  T-5日
  2023年7月12日
  (周三)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网下投资者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提交
   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
   网下路演
  T-4日
  2023年7月13日
  (周四)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当日中午12:00前)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截止日
   (当日中午12:00前)
   网下投资者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提交定价
   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
   网下路演
  T-3日
  2023年7月14日
  (周五) 初步询价日(互联网交易平台),
   初步询价期间为9:30-15:00
   网下投资者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提交定价依据和
   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当日9:30前)
   保荐人(主承销商)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2日
  2023年7月17日
  (周一) 确定发行价格
   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可申购股数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确定最终获配数量和比例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23年7月18日
  (周二)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23年7月19日
  (周三)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当日15:00截止)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23年7月20日
  (周四) 刊登《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23年7月21日
  (周五)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止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3日
  2023年7月24日
  (周一)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
   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2023年7月25日
  (周二)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招股说明书》
   《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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