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0
拓新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一、战略配售最终结果
(一)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
本次发行中,最终战略配售对象仅有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中信建投拓新药业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47.148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85%。
(二)战略配售获配结果
截至2021年10月13日(T-3日),战略投资者已足额按时缴纳认购资金。根据发行人与战略投资者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中的相关约定,确定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战略投资者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名称 (股) (元)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拓新药业战略
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471,480 47,229,982.80 12个月
(三)战略配售回拨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472.5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最终仅有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47.148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85%。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225.3520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四)限售期安排
拓新药业资管计划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二、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关于修改<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21〕2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深证上〔2021〕919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深证上〔2020〕483号)、《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1〕213号)、《关于明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规则适用及自律管理要求的通知》(中证协发〔2020〕112号)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21年10月18日(T日)结束。《发行公告》中披露的44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9,810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已全部进行网下申购,申购总量为7,487,040万股。刊登《发行公告》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经核查确认,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投资者中有4个投资者管理的4个配售对象属于《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及《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禁止参与配售的关联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对上述禁配账户的申购做无效处理,不予配售,其余44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9,806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可供初步配售的有效申购数量为7,484,870万股。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和计算方法,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配售,各类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及初步配售结果如下:
配售 有效申购 占总有效 初步配售 占网下最终 各类投资者
对象 股数 申购数量 股数 发行量 配售比例
类型 (万股) 比例 (股) 的比例
A类投资者 3,980,060 53.17% 10,935,881 71.99% 0.02747667%
B类投资者 31,910 0.43% 61,228 0.40% 0.01918772%
C类投资者 3,472,900 46.40% 4,192,911 27.60% 0.01207323%
合计 7,484,870 100.00% 15,190,020 100.00% 0.02029430%
以上初步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配售原则,其中零股822股按照《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的配售原则配售给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同泰慧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购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09:30:02:044),其为A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最大、申购时间最早(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的配售对象,且其获配总量没有超过该配售对象的有效申购数量。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49楼
联系电话:0755-28777959、0755-28777960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