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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宏股份:东宏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2017-10-16
东宏股份:东宏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1、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933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25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股票简称为“东宏股份”,股票代码为603856,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32856。
2、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行业代码C29。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3、上交所网下IPO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120.204.69.22/ipo。请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申购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9:30-15:00。关于网下IPO申购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服务—IPO业务专栏中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下IPO申购平台用户操作手册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4、本次公开发行数量不超过4,933万股,约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1%,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9,724.20万股。本次发行均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
5、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959.8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973.2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
6、本次发行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通过上交所的网下IPO申购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7、本次发行不安排网下路演推介。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7年10月24日(T-1日)组织安排本次发行网上路演。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请参阅2017年10月23日(T-2日)刊登的《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路演公告》。
8、拟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以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2017年10月17日(T-6日)为基准日,需在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股票的流通市值日均值6,000万元(含)以上。网上投资者持有1万元以上(含1万元)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市值的,可在2017年10月25日(T日)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网上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17年10月23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
9、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2017年10月19日(T-4日)9:30-15:00。初步询价期间,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参与初步询价的,须按照规定通过申购平台统一申报,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拟申购股数,且只能有一个报价,其中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同一机构管理的不同配售对象的报价应该相同。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报价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报价记录为准。每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配售对象最低申购数量为200万股,申购量的最小变动单位为10万股,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不得超过500万股。
11、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申购总量的10%,然后根据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12、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考虑剩余报价和拟申购数量、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及有效拟申购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数量不少于10家。
13、本次网下申购的时间为2017年10月25日(T日)的9:30-15:00。2017年10月24日(T-1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公布发行数量、发行价格、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以及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等信息,《发行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2017年10月25日(T日)的网下申购。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其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为其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
网下投资者在2017年10月25日(T日)参与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2017年10月27日(T+2日)缴纳认购款。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4、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15、本次网上申购的时间为2017年10月25日(T日)的9:30-11:30,13:00-15:00。可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为:在2017年10月23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投资者。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网上投资者申购日(T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
特别提醒,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16、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上、网下发行规模进行调节。
17、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8、所有投资者均需通过中德证券投资者平台(https://ipo.zdzq.com.cn)完成注册、配售对象选择及报价相关材料提交工作,咨询电话010-59026623,010-59026625。
19、根据《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和四十六条,如果投资者出现以下报价情形,(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向证券业协会报告:
(1)使用他人账户报价;
(2)投资者之间协商报价;
(3)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账户报价;
(4)网上网下同时申购;
(5)与发行人或承销商串通报价;
(6)委托他人报价;
(7)无真实申购意图进行人情报价;
(8)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
(9)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
(10)不具备定价能力,或没有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未能审慎报价;
(11)机构投资者未建立估值模型;
(12)其他不独立、不客观、不诚信的情形
(13)不符合配售资格;
(14)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
(15)获配后未恪守持有期等相关承诺的;
(16)中国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0、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7年10月16日(T-7日)登载于上交所(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21、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 发行安排
T-7日
2017年10月16日
周一 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招股意向书摘
要》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完成中德证券投资者平台注册(17:00
截止)
网下投资者提交报价相关材料
T-6日
2017年10月17日
周二 网下投资者提交报价相关材料截止日(当日12:00前)
T-5日
2017年10月18日
周三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截止日(当
日12:00前) 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提交的报价相关材料进行核查
T-4日
2017年10月19日
周四 初步询价(通过申购平台)
初步询价期间为9:30-15:00
初步询价截止日
T-3日
2017年10月20日
周五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有效申购数量
T-2日
2017年10月23日
周一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17年10月24日
周二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17年10月25日
周三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17年10月26日
周四 刊登《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17年10月27日
周五 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止时点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3日
2017年10月30日
周一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
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2017年10月31日
周二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1、T日为网上、网下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初步询价后拟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网上路演及网上、网下申购时间相应推迟三周,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
4、如因上交所网下IPO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IPO申购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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