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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政通:关于创业板非公开发行新股的上市公告书
2017-08-17
数字政通:关于创业板非公开发行新股的上市公告书

  (一)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获得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对本次创业板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了调整。公司于2016年11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对本次募投项目“新一代‘网格化+’智慧城市综合信息服务及运营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及发行数量进行了调整。公司于2017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对限售期条款进行了调整。根据发行人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前述三次调整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得到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发行人于2017年5月17日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三)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2016年5月26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本次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2016年12月7日,经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本次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无条件通过。2017年4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84号)。
  (四)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五)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共计29,039,395股,全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
  (六)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17年6月29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18.53元/股。
  本次发行采取投资者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已于2017年7月3日接受投资者的申购报价,3家投资机构的报价均符合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的要求,为有效报价。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最终确定发行价格为18.53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等于发行底价,与定价基准日(2017年6月29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21.19元/股的比率为87.45%。
  (七)募集资金数量及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38,099,989.35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律师费用等)11,640,079.8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26,459,909.53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已存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根据《管理暂行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本次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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