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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力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2017-08-17
中大力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1、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488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并拟在深交所上市。本次发行股票的申购简称为“中大力德”,网上申购代码为“002896”。
3、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000万股,全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网上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
4、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75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2)17.2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5、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安排如下:
(1)网上申购时间为T日(2017年8月18日)9:15-11:30、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2)2017年8月18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7年8月16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均可参与网上申购。
(3))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17年8月16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超过20,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4)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
(5)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
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6)网上认购缴款
①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7年8月22日(T+2日)公告的《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②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③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认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6、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于2017年8月18日(T日)15:00截止。申购情况将在2017年8月22日(T+2日)的《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
7、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8、本次发行可能因以下情形中止: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2)证监会对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
(3)发生其他特殊情况,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协商决定中止发行。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及时予以公告。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择机重启发行。
9、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中国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查询。
10、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T-2日 2017年8月16日
周三 披露《招股说明书》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17年8月17日
周四 刊登《发行公告》、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17年8月18日
周五 网上发行申购日
(9:15-11:30,13:00-15:00)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17年8月21日
周一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T+2日 2017年8月22日
周二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中签投资者足额缴纳认购资金
T+3日 2017年8月23日
周三 认购资金划至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资金交收账户
T+4日 2017年8月24日
周四 刊登《网上发行结果公告》
募集资金划付至发行人账户
注:(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影响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通知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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