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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源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2017-08-16
众源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3,110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预计发行日期:2017年8月24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12,44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封全虎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在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若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其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其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3、上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满后,在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丽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在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若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其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周丽姐姐之子、公司董事李明军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在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若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其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其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3、上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满后,在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吴平、阮纪友、何孝海、陶俊兵、陶昌梅、王成、奚海波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在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若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其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其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3、上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满后,在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吴平之女、公司股东吴丹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在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若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其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其不因吴平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3、上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满后,在吴平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吴平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在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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