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22
百达精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发行数量: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且不超过3,181.33万股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1.00元
预计发行日期:2017年6月23日
发行价格:9.63元/股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拟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3,181.33万股
股东拟公开发售股份数量:0股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2,725.33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7年6月22日
股份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施小友、阮吉林、张启春和张启斌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2、公司控股股东百达控股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3、作为公司股东及监事的史建伟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担任公司的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4、公司股东阮卢安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5、公司股东魏成刚、杨海平、邵伯明及铭峰投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6、发行人全体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