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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邦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2017-06-22
志邦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
中签结果公告

志邦厨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邦股份”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689号文核准。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志邦股份”,股票代码为“603801”,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4,00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2,4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1,6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00%。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47元/股。根据《志邦厨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7018.62倍,高于15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份的50%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4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3,6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9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3205759%。
本次发行在缴款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志邦厨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17年6月22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6月22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4、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和已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根据《发行公告》,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17年6月21日(T+1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78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会议室主持了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摇号抽签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摇号过程及结果已经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中签结果如下:
末尾位数 中签号码
末“4”位数 1272,6272,4905
末“5”位数 84997,34997
末“7”位数 0472735,2472735,4472735,6472735,8472735
末“8”位数 20253623,40253623,60253623,
80253623,00253623,60171820
末“9”位数 043865749
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36,000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000股志邦股份A股股票。
二、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1号])的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17年6月20日(T日)结束。经核查确认,2,57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871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中,有7家投资者管理的7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未参与网下申购。经进一步核查,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个配售对象属于《志邦厨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公告》”)规定中禁止配售的情形,予以剔除。其余2,563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863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参与了网下申购,有效申购数量为1,458,140万股。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和计算方法,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配售,配售股数只取计算结果的整数部分,不足一股的零股累积后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配售给A类投资者,按获配数量由高至低排列配售对象(获配股数相同则按网下平台申报时间先后排序),零股以每1股为一个单位依次配售。如无A类投资者,则配售给B类投资者,以此类推。
各类型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及初步配售情况如下表:
投资者 有效申购股数 占总有效 初步配售股 配售比例 获配数量占
类别 (万股) 申购数量 数(股) 网下发行
的比例 总量的比例
A类 427,330 29.31% 2,002,687 0.04686512% 50.07%
B类 105,900 7.26% 400,302 0.03780000% 10.01%
C类 924,910 63.43% 1,597,011 0.01726666% 39.93%
总计 1,458,140 100% 4,000,000 0.02743221% 100.00%
注:各加数之和与合计数在尾数上如存在差异是由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造成的。
A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不低于B类,B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不低于C类,同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相同;向A类、B类投资者优先配售的比例分别不低于预先安排的50%、10%。初步配售结果符合《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网下初步配售原则。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51-68167151、68167152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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