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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2017-05-23
永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600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通过向询价对象进行询价,根据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
预计发行日期:2017年6月2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4,40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傅文昌、付水法、付文英和付秀珍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王庆仁、王家彬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公司股东福州市晋安区上润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其他41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傅文昌、付水法、付文英和付秀珍,以及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陈志山、黄晓栋、朱水宝进一步承诺: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对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所持的公司股票,在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自公司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票的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5、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傅文昌、付水法、陈志山、黄晓栋、朱水宝、王庆仁、钟连结和王清常承诺:除遵守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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