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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润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2017-04-21
恒润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1、恒润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27号文核准。股票简称为“恒润股份”,股票代码为603985。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并拟在上交所上市。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简称为“恒润申购”,申购代码为“732985”。
  3、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为2,000万股。网上发行2,000万股,占发行总量的10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
  4、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6.97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情况为:
  (1)17.2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2)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5、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53,940.00万元,净额为48,391.00万元,不超过本次发行募投项目预计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已于2017年4月20日(T-2日)在《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
  6、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7年4月24日(T日)09:30~11:30、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2)2017年4月24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7年4月20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日均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方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深圳市场的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不纳入计算。
  (3)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根据投资者在2017年4月20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10,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0,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20,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4)投资者在进行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5)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非限售A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6)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
  7、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于2017年4月24日(T日,申购日)15:00截止。T日15:00后,上交所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每个有效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先后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有效申购,并按以下原则配售新股:
  (1)如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新股。
  (2)如有效申购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一个申购单位新股。
  T+1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指定媒体公布中签率。
  如有效申购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T+1日,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T+2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布中签结果。
  8、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7年4月26日(T+2日)公告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特别提醒,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9、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0、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读2017年4月20日(T-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此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招股说明书中“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1、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 发行安排
  T-2日
  2017年4月20日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招股说明书》等
  T-1日
  2017年4月21日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17年4月24日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17年4月25日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T+2日
  2017年4月26日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中签投资者足额缴纳认购资金
  T+3日
  2017年4月27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
   最终发行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2017年4月28日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结果公告》
  注:1、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2、如拟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上述发行日期将相应递延三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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