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20
格尔软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暨2017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股票发行的核准部门和文号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简称“本次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431号”批复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文件的文号
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7]105号)批准。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格尔软件”,证券代码“603232”;其中本次发行的1,525万股股票将于2017年4月21日起上市交易。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时间:2017年4月21日
(三)股票简称:格尔软件
(四)股票代码:603232
(五)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6,100万股
(六)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1,525万股
(七)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八)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九)上市保荐机构: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