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19
瑞斯康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暨2017年一季度财务报告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的基本情况和本次股票上市的有关情况。
二、股票发行的核准部门和文号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5,680.00万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98号”文核准。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文件的文号
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7]【101】号文批准。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瑞斯康达”,股票代码“603803”。本次发行的5,680.00万股社会流通股将于2017年4月20日起上市交易。
四、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时间:2017年4月20日
(三)股票简称:瑞斯康达
(四)股票代码:603803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42,105.5557万股
(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5,680.00万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本次发行中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的568万股股份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发行的5,112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八)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九)上市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