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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生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
2017-01-23
大千生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1.00元
发行股数及股东公开发售老股情况: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175万股,包括公司公开发行的新股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根据发行询价及协商定价结果,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公司拟募集资金总额,则不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超过公司拟募集资金总额,则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不超过800万股,且不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配售股份的数量,所得资金归股东所有,不归公司所有。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8,700万股
预计发行日期:2017年2月7日
拟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价格:根据询价结果确定
股份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大千投资、实际控制人栾剑洪、范荷娣夫妇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东安徽新华、远东控股、红枫资产、江苏高投、新疆邦成、许忠良、王正安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倪萍,公司监事蒋琨、蒋春海和高级管理人员马万荣、孔瑞林、李晓军、李月刚,前任高级管理人员栾建明及前任董事陈晓萱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4、公司董事栾剑洪、许忠良、倪萍、王正安,监事蒋琨、蒋春海,高级管理人员马万荣、孔瑞林、李晓军、李月刚,前任高级管理人员栾建明及前任董事陈晓萱承诺:除上述股份锁定期外,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从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公司控股股东大千投资、实际控制人栾剑洪、范荷娣和担任及曾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许忠良、倪萍、陈晓萱、栾建明、王正安、马万荣、孔瑞林、李晓军、李月刚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除权后);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除权后),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除权后),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国有股转持相关安排: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的有关规定,经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财教[2015]291号)同意,本次发行后,公司国有股股东安徽新华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175,000股股份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按本次发行上限2,175万股计算)。若发行人实际发行股份数量低于本次发行上限21,750,000股,则安徽新华转持股份数量按实际发行数量调整。
保荐人(主承销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2017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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