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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星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2017-01-23
威星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1、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166.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55号文核准。股票简称为“威星智能”,股票代码为002849,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发行及网上申购。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350.67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2.34%;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816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7.66%。
3、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主承销商”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根据《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
只有符合东吴证券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主承销商将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中将其设定为无效,并在《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提请投资者注意,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承诺函和关联关系核查表。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初步询价及配售。
5、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2017年1月25日(T-4日)及2017年1月26日(T-3日)每日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参与初步询价的,须按照规定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统一申报,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网下发行初步询价期间,网下投资者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进行价格申报并填写相应的拟申购数量等信息。相关申报一经提交,不得撤销。因特殊原因(如市场发生突然变化需要调整估值、经办人员出错等)需要调整报价或拟申购数量的,应当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具体原因。每个投资者只能有一个报价,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
综合考虑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及东吴证券对发行人的估值情况,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网下投资者所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最低拟申购数量设定为200万股,超过200万股的部分,必须为10万股的整数倍,且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不得超过270万股。
7、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将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序,拟申购价格相同的,按照拟申购价格对应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少至多的顺序进行排序;拟申购数量也相同的,按照申购时间由后至前的顺序进行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不得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购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购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8、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考虑剩余报价和拟申购数量、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有效报价投资者及有效申购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数量不少于10家。
9、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发行公告》中公布发行数量、发行价格、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以及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等信息。
10、本次网下申购的时间为2017年2月7日(T日)9:30-15:00。《发行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申购时,其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必须为初步询价中的有效申购数量。网下投资者在2017年2月7日(T日)参与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缴付申购资金。
2017年2月9日(T+2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公布网下初步配售结果,获得初步配售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发行价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于2017年2月9日(T+2日)8:30-16:00,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17年2月9日(T+2日)16:00前到账。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全部的初步获配新股进行无效处理,相应的无效认购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11、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时间为2017年2月7日(T日)的9:15-11:30、13:00-15:00,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资者需于2017年2月3日(含T-2日)前20个交易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日均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方可在2017年2月7日(T日)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500股,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按其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且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8,000股。
12、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投资者,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3、本次发行网下和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双向回拨机制,对网下新股申购部分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
14、本次发行的配售原则。
15、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存在下列情形的,主承销商将及时向协会报告并公告:
(1)使用他人账户报价;
(2)投资者之间协商报价;
(3)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账户报价;
(4)网上网下同时申购;
(5)与发行人或承销商串通报价;
(6)委托他人报价;
(7)无真实申购意图进行人情报价;
(8)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
(9)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
(10)不具备定价能力,或没有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未能审慎报价;
(11)机构投资者未建立估值模型;
(12)其他不独立、不客观、不诚信的情形;
(13)不符合配售资格;
(14)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
(15)获配后未恪守持有期等相关承诺的;
(16)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16、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次发行相关情况,请仔细阅读2017年1月23日(T-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全文,《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17、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
2017年1月23日
(周一)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
和《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网下投资者提交参与询价的申请资料
T-5日
2017年1月24日
(周二) 网下投资者在协会完成注册
(12:00截止)
接收网下投资者提交文件
截止日(12:00截止)
T-4日
2017年1月25日
(周三) 初步询价
(通过深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
T-3日
2017年1月26日
(周四) 初步询价截止日
(15:00截止)
T-2日
2017年2月3日
(周五)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
网下投资者名单及有效申报数量
T-1日
2017年2月6日
(周一) 刊登《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发行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17年2月7日
(周二) 网下发行申购日
(当日9:3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
(当日9:15-11:30,
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
确定网上、网下发行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17年2月8日
(周三) 刊登《网上中签率公告》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T+2日
2017年2月9日
(周四) 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获配缴款日
(申购资金到账截止时间16:00)
网上中签缴款日
T+3日
2017年2月10日
(周五)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
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2017年2月13日
(周一)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1)T日为发行申购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3)若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本次发行申购日将顺延三周;
(4)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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