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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森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017-01-20
科森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新股数量:5,266.67万股
发行股数:不超过5,266.67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5%。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每股面值: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18.85元/股
发行后总股本:21,066.67万股
预计发行日期:2017年1月23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徐金根、王冬梅承诺: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部分股份外,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公司股东徐小艺、李进、向雪梅、瞿李平、吴惠明、冯丽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公司股东珠峰基石、中欧基石、零分母投资、韩波承诺:如果发行人在2015年3月5日之前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股东自获得发行人股份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即2014年3月5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且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发行人在2015年3月5日之后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股东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徐金根、李进、向雪梅、瞿李平、吴惠明分别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发行人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徐金根、王冬梅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进、向雪梅、瞿李平、吴惠明分别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上述承诺在承诺人职务变更或离职后依然生效。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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